市妇发〔2009〕7号
各区县妇联、各妇工委、各妇委会:
按照市妇联十三届六次执委会的部署,经市妇联主席办公会议同意,现将《西安市妇联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抓出实效。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西安市妇联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激发妇女创业就业的活力,引导妇女积极投身自主创业就业大潮,稳步推动全市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按照市妇联十三届六次执委会的部署,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城乡妇女中大力实施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十大、省妇联十一届四次执委会和市妇联十三届六次执委会精神,稳步推动全市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全力帮助妇女创业就业。
二、目标任务
以“真情相助促就业,巾帼创业促发展”为主题,开展“十百千巾帼创业就业”培训表彰宣传活动,即:围绕推进全市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着力培养和表彰10名市级巾帼创业标兵;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培育扶持100名(个)城乡妇女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示范带动1000名城乡妇女通过自主创业、就地转移等形式实现创业就业。要达到4个目标:培育扶持一批巾帼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培养表彰一批巾帼创业标兵;宣传推广一批巾帼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先进事迹和创业项目;示范带动一批城乡妇女实现自主创业就业。
三、工作措施
(一)营造创业氛围。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按照“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带就业”的思路,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大力宣传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妇女创业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宣传妇女创业就业的成果。对带动力强、社会贡献大的创业者进行表彰,不断提高妇女创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市妇联拟选择一批有实力、有经验的女企业家,组建巾帼创业导师团队,对女大学生、下岗失业妇女、失地妇女等女性进行创业指导,提供就业培训和创业实践场所,帮助需要创业就业的女性了解就业环境,转变择业观念,提高创业和就业技能,提升创业就业的成功率。
(二)落实创业政策。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在妇女创业就业、新农村建设及农村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政策,促进妇女的发展。
(三)搭建创业平台。着力拓展女性创业就业的领域,立足社区、家庭,大力开设灵活就业岗位,对需要就业的城乡妇女从培训入手,着力提升创业就业层次。
(四)拓宽融资渠道。一是争取省上创业就业培训项目支持;二是积极与市劳动局协调,争取资金扶持和支持;三是加强银企对接,建立和完善妇女龙头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四是积极推动《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妇女创业贷款实施办法》(陕农信联社发〔2007〕299号)的落实,推动金融机构扩大对妇女创业企业的资金支持,探索多形式创业融资渠道,使更多妇女享受优惠政策。
(五)健全服务体系。以市妇女就业服务中心为依托,发挥各级各类妇女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为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者提供信息、技术、人才、法律等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实用技术和创业相结合的培训,培育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提升妇女的创业就业能力;大力宣传推广妇女创业成果,帮助城乡妇女增收致富。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作为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整体工作规划,切实加强领导,积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深入基层,强化培训。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入基层,调查了解进城务工妇女、返乡妇女、城镇失业妇女、女大学生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状况,及时反映她们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及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针对妇女的实际需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针对有志创业的务工返乡妇女、女大学生、失业妇女开展创业骨干带头人培训;针对农村妇女、社区妇女、新市民妇女开展家政、月嫂、手工艺制作等技能培训;针对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开展农村女经纪人、经济合作组织领办人能力建设培训,切实为城乡妇女创业就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推动妇女创业就业。
(三)加强协作,强化服务。各级妇联组织要寻找合作的切入点、目标的共赢点、工作的结合点,积极争取劳动等部门的支持,优先受理妇联组织推荐的创业妇女的小额贷款申请,简化程序、优先放贷,并及时跟踪服务。不断推进和完善工作机制,帮助妇女充分运用和享有政策,确保小额贷款、创业就业培训、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在妇女中优先落实,推动“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的顺利实施,促进全市城乡妇女实现公平就业、充分就业。
(四)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各级妇联组织要以“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为载体,大力培养宣传推荐在“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中涌现出的妇女创业典型,积极为她们创业发展落实政策、争取资源、项目、资金支持。为发挥辐射带动效应,市妇联拟于今年下半年,对在“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取得突出成绩的巾帼创业致富带头人、巾帼创业示范基地等巾帼创业就业先进典型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