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巾帼文明岗”事迹材料--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户政管理大队户籍窗口-西安妇女网
西安市“巾帼文明岗”事迹材料--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户政管理大队户籍窗口
发布时间:2010-01-15    来源:市妇联

2009年以来,公安碑林分局户政管理大队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公安局户政与基层基础工作处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公安局“六个一”活动为契机,以开展 “真心服务,为您着想”争创人民满意户政窗口活动为载体,户政管理大队户籍窗口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赢得了各级领导和辖区群众的充分肯定。

 一、提高认识,牢记宗旨,增创巾帼文明岗。

党的十七大提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周永康同志多次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要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机关工作的根本标准,公安机关的好坏,工作水平的高低,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户籍窗口是户政大队直接接待群众的窗口,是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户籍窗口工作的好坏,服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公安机关的声誉。一年来,户政大队户籍窗口的两位女民警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把做好户籍窗口服务工作和本职工作,使人民群众满意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大局联系在一起,自觉的、积极的做好窗口服务,为创建人民满意户政窗口而努力。为使户政窗口工作再上新台阶,由户政大队牵头,组织在包括大队户籍窗口和14个户籍派出所户政窗口开展了“真心服务,为您着想,争创人民满意户政窗口”活动,户政管理大队以全面提高户政队伍整体素质为出发点,以国庆60周年顺利进行为目标,在户籍民警中进行岗位“大练兵”,使户籍民警的政治、业务技能全面提升,户政窗口的服务工作更是呈现可喜局面。

二、搞好建设,增加硬件设施,发挥窗口职能。

在户籍窗口建设工作中,两位女民警结合当前户籍政策,在原有的设备上提供了更明确的服务指南,做到警容严整,文明办公,开展了户籍窗口工作“四比四看”(即:比干劲,看谁贡献大;比服务,看谁更周到;比口碑,看谁好评多;比效率,看谁更出色)。切实落实“五个一”和“六心”窗口工作法,即:一个笑脸、一声问候、一个本子(留言薄)、一次办结、一流服务;充满爱心、讲解耐心、操作细心、倾听意见虚心,服务热心,让群众放心。严格执行市局规定的申办户口时限制度,认真耐心地解答群众的种种问题。热情真诚的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使每一位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够满意而归,使每一位打电话咨询的群众都能够得到满意的答复,从不计较下班是否准时,深受群众的好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强化对户籍管理窗口服务质量的有效监管,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分局于2009年6月1日在全市率先推出户政窗口服务评价系统,为户政管理大队户籍管理窗口及14个派出所统一建立了服务质量电子评价系统,通过办理业务群众对户籍管理窗口民警的服务质量进行全程评价监测,达到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这项工作开展以来,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明显感觉到民警的服务态度更加热情、服务更加周到,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2009年,户政大队户籍窗口共审批办理工作调动、军队转业、离退休等落户手续1071人次;审批补录29人次、变更更正125人;办理户口申报2600余户3900余人;审核“二代证”制证信息50607个;发“二代证”57042个;受理军人身份证2117个,审核签发1803个,发证1147个;办理下发临时身份证7804个;接待办理临时身份证的群众12000余人次;接身份证咨询电话3000余个。

三、热情服务,为民办实事,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按照市局和分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大队户政窗口工作的两位女同志热情为辖区群众服务,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她们刻苦钻研户籍业务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30项便民利民措施》和《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办理户口工作规范》以及省厅51开始实施的六条户籍便民利民措施。工作中主动热情,举止得体,服务规范,能够坚持依法、公开、公正,便民、利民和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投身到工作岗位当中。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大接访”活动中,按照户口审批政策,户政窗口对接访的有关户籍管理问题认真对待,积极调查,稳妥处理,顺利完成了相关工作。一是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积极解决群众落户问题。2009921,和平路派出所辖区群众徐某夫妇前来户政大队咨询给其孙女随父报户口的相关事宜,和平路派出所户籍内勤认真按照《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办理各类户口实施细则》告知该群众报户口所需手续,但因孩子母亲户口所在地—成都市公安机关不予出具孩子的未落户证明,致使和平路派出所户籍室不能为其办理落户手续。鉴于该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户政大队积极同相关部门多方联系并请示上级部门,本着为民服务的理念,在调查情况属实的前提下,日前,和平路派出所为其孙女办理了落户手续,徐某夫妇对此表示非常感谢。二是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申请人关某,系西何家村居民。1980年同乾县某结婚,婚后其妻一直随丈夫在西安市居住生活,1983年人口普查时原籍将高某户口注销,因此致使双方所生育的子女多年来无法落户。太白路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大走访”活动中得知这一情况,经多方调查了解,上报了关某的申报材料,户政大队根据其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汇报,2009年1月16日,市局户政处户管科已经批准高某及其子女三人的落户申请。三是情系百姓大走访局长上门送户口1997年10月,和平路派出所辖区居民困难户张某其子去向不明,其儿媳生育孙女后离家出走,张某抚养孙女困难重重,在本次大走访中,魏晓林副局长得知这一情况之后,要求户政大队、和平路派出所采取特事特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适时协调市局,及时审批了张某孙女的户口。张某在得到孙女的户口本时,激动万分,十分感谢碑林分局为群众办实事,并制作了“为民解忧,情暖民心”的锦旗,书写了热情洋溢的感谢信,回敬分局魏晓林副局长及户政大队、派出所领导。四是为民办实事,30年无户口问题得以解决。刘某,1955年出生,现住柏树林。该刘1973年下乡长安区魏寨公社,刘某1977年曾申请户口,因种种原因将户口迁移证及申报材料丢失。因刘某本人没有户口,其所生三个子女均无法落户,造成几十年来一家四口人无户口。在“大走访” 活动中,分局户政大队了解到刘某的实际情况,及时与市局户政处户管科沟通,告知本人申报户口所需材料,并与柏树林派出所取得联系调查上报,现市局户政处已审批同意,圆满解决了刘某及其子女四人无户口的问题。2009114上午,刘某本人来到分局户政大队,送来“为民办实事,快速又周到”锦旗一面,以表谢意。

总之,公安碑林分局户政管理大队户籍窗口在市公安局户政处的指导下,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南,立足小窗口,构建大和谐。户籍窗口民警坚持解放思想,以真诚服务群众检验科学发展观学习成果,为碑林建设“五宜”城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