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西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确定了2011-2020年西安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明确了规划的组织实施与监测评估要求。近五年来,我市各级妇儿工委认真组织“两规划”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相关领域在“十二五”期间目标进展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科学、规范、有序做好“两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准确、优质地向省妇儿工委及市政府递交实施“两规划”中期自评报告,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目的
通过开展“两规划”中期评估,了解和掌握其进展情况及发展趋势,梳理分析推动规划目标保障措施的有效性,总结提炼实施规划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查找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促进规划的深入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通过开展中期评估,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规划目标任务、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评估原则
(一)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原则。对规划的所有领域,进行从执行过程到实施结果的全面评估;对各个领域中的重点指标进行重点评估,突出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在评估工作中,既进行定性分析,侧重质的描述;又进行定量分析,侧重量的说明,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有机结合。
(三)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原则。既运用静态评估对指标的现状进行分析判断,横向比较,看是否达标;又通过动态评估对指标的发展状态进行分析评价,纵向比较,看指标的发展趋势。
(四)评价与指导相结合原则。既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又将评价的结果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加以认识和总结,对规划实施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
三、评估内容
为满足国家、省评估要求,市及各区县自我评估内容包括:
(一)完善妇女儿童相关法规政策情况
1.制定出台了哪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
2.修订了哪些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
(二)“两规划”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情况
(三)实施“两规划”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政府领导分工中是否明确妇女儿童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听取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情况。
2.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妇女儿童有关问题情况。
3.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情况。
4.将“两规划”重点目标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情况。
5.将实施“两规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情况。
6.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两规划”主要目标纳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情况。
7.将实施“两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督查情况。
(四)“两规划”实施及目标进展情况
“两规划”各项目标(包括定量目标和定性目标)进展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实施规划具体措施及其成效,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对策。
(五)实施规划的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1.会议制度落实情况。
2.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成员单位实施本轮规划具体方案制定情况、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情况)。
3.联络员制度落实情况(每年召开1-2次会议)。
4.监测评估机制建设和制度落实情况。
5.多部门合作机制运行情况。
6.性别平等评估工作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等。
(六)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职责落实和建设情况
1.妇儿工委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职责的落实情况。
2.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调整充实情况。
3.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人员实际到位情况。
4.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逐步增长情况。
5.推动落实下级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建设和编制人员到位情况等。
四、评估方法及步骤
(一)开展自我评估
1.市、区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对照各自承担的“两规划”目标责任,分别开展自我评估,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评估报告。
2.区县妇儿工委按照中期评估工作要求,对照上一级“两规划”目标要求,对本地区“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向市妇儿工委提交自我评估报告。
(二)开展评估督导
在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妇儿工委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市妇儿工委将组建由妇儿工委委员任组长、部门同志及专家组成的市“两规划”中期评估督导组,对各区县和部分成员单位进行评估督导。评估督导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考察、反馈评估督导意见等形式。评估督导时间拟定在2015年9月进行。
(三)撰写评估报告
市妇儿工委依据统计部门提交的统计监测报告和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自我评估报告,结合区县妇儿工委提交的自我评估报告和评估督导情况,组织专家分别撰写实施妇女规划和儿童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报送省妇儿工委和市政府。
(四)做好迎接国家、省“两纲”、“两规划”中期评估督导准备工作
陕西省妇儿工委拟定于2015年10月对各市进行评估督导,现场考察每个市随机选取1区1县。国务院妇儿工委拟定于2016年4-6月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两纲中期评估督导,每省随机选取2个地、市,每个地、市随机抽取1区1县进行现场考察。各成员单位、各区县要积极做好准备工作,全面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评估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为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及经费保障。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层层落实,切实保障中期评估工作圆满完成。
(二)确保评估质量。各区县妇儿工委和各成员单位的评估要收集真实可靠的数据,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客观反映“两规划”目标进展情况,确保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措施分析具有全面性和针对性,既反映工作成效,也不回避问题。
(三)按时完成评估工作。各区县妇儿工委和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评估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自我评估,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我评估工作并提交报告。评估报告要按照评估报告格式(见附件3),语言简洁、逻辑清晰,如期报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四)发挥评估作用。各区县妇儿工委和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以中期评估为契机,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分析“两规划”如期达标存在的困难,预测目标发展趋势,制定完善具体工作措施,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两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五)广泛开展宣传。各区县妇儿工委要结合中期评估开展宣传,面向社会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两规划”实施工作和妇女儿童发展成果,营造支持和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