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妇联:
2009年,我市各级妇联组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市妇联十三届六次执委会制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实施了“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行动”、“和谐家庭创建行动”、“妇女成才支持行动”,取得了较好成绩,涌现了一批先进基层组织。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发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推动我市妇女工作蓬勃发展,市妇联决定授予新城区妇联、碑林区妇联、莲湖区妇联、未央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先进集体”,授予临潼区妇联、户县妇联、高陵县妇联“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先进集体”,授予长安区妇联、阎良区妇联、周至县妇联“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行动先进集体”,授予雁塔区妇联、灞桥区妇联、蓝田县妇联“和谐家庭创建行动先进集体” 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 再接再厉,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西安建设,推动我市妇女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