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妇联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县妇联主席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西安妇女网
西安市妇联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县妇联主席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11    来源:市妇联

各区县妇联、机关各部(处)室:

经2009年8月7日第六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区县妇联主席工作例会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日  

 

区县妇联主席工作例会制度

 

为适应新时期妇女工作需要,充分调动各区县妇联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各区县妇联间的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推动全市妇女工作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区县妇联主席工作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二、区县妇联主席工作例会由市妇联组织联落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由市妇联领导、各部(处)室负责人,各区县妇联主席参加。

    三、区县妇联主席工作例会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讨论下一阶段工作,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四、区县妇联主席工作例会由十三区县妇联轮流承担,形式可灵活多样。主题应突出当地的亮点和特色工作,由承办区县自定。

五、本制度从2009年9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