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妇联办公室 关于做好编修《妇女志》 及陕西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西安妇女网
西安市妇联办公室 关于做好编修《妇女志》 及陕西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15    来源:市妇联

各区县妇联、机关各部(处)室:

为配合省妇联做好第二轮《陕西省志·妇女志》(以下简称)《妇女志》编纂工作和陕西妇女运动历史资料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妇女志》编修时限及内容

第二轮《陕西省志·妇女志》编修的上限时间为199011日,下限为20091231日。此次《陕西省志·妇女志》初步确定的篇目为632113节。

第一篇为社会状况篇,有政治、经济、教育培训、合法权益保障、婚姻家庭、妇幼保健、人口概况、民风民俗等8个章节。

第二篇为活动运动篇,有参与城乡经济建设、思想宣传教育、儿童工作、合法权益维护、宣传推动《纲要》《规划》贯彻落实、培养选拔女干部、公益活动、文化艺术教育、合作项目、国际往来、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与陕西妇女发展等11个章节。

第三篇为妇女组织团体篇,有妇联组织、陕西妇女儿童工作协调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其他妇女组织、陕西省民主党派妇女组织、妇女社团组织、宗教妇女组织等4个章节。

第四篇为着作、报刊、网站、博物馆篇,有理论研究、文学戏剧影视、报刊网站、博物馆等4个章节。

第五篇为人物篇,有传略、名录、表等3个章节。

第六篇为大事记、专记、附录。

二、资料搜集的原则

(一)“宁缺勿滥”的原则搜集资料,提供能够全面反映当地各行各业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风土人情等方方面面的情况,尽可能地为入志资料提供更多选择、择优的范围。

(二)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要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搜集来的资料都要注明来源。

三、资料搜集(文字、图片、影像)任务分解

(一)《妇女志》资料的搜集任务分解

根据省妇联《妇女志》编纂要求,对资料搜集任务进行以下分解:

1、区县妇联主要负责:服饰风尚;风俗节日、民间工艺、民俗新风;区县历次妇代会及领导人名录;文学艺术、民间文艺、体育竞赛;特色活动等内容。

2、市妇联机关各部处室承担的任务:

办公室主要负责:“妇联组织”中的历次妇代会及领导人名录;组织工作机构。

组联部主要负责:“培养选拔女干部”中的规划制定、推动落实;“宗教妇女组织”中的基督教女青年会;国内外合作项目;“名录”中的政界知名女性;特色工作。

宣传部主要负责:“思想宣传教育”中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典型宣传、“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国内外合作项目;“名录”中的女劳动模范、体育界的知名女性;“表”中的“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十杰”;特色工作。

妇女发展部主要负责:“参与城乡经济建设”中的“双学双比”活动、“巾帼建功”活动;“名录”中的经济界知名女性;国内外合作项目;“表”中的双学双比女能手;“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特色工作。

权益部主要负责:“合法权益维护”中的信访接待、推动立法;国内外合作项目;妇女理论研究会工作;特色工作。

儿童部主要负责:“儿童工作”中的托幼工作、小公民道德建设、家庭教育、留守儿童;国内外合作项目;家庭教育研究会工作;特色工作。

妇儿工委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国务院、陕西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制定和实施西安市妇女、儿童“九五”发展规划中的特色工作。

(二)陕西妇女运动历史资料的搜集任务分解

对照《妇女志》资料的搜集任务分解进行,妇女运动历史搜集时限为191954日至20091231日,请各区县、机关各部(处)室对所搜集的文字、实物和照片,在上报时尽量提供原始资料。

四、要求:

各级妇联和机关各部(处)室要将二轮《妇女志》资料收集工作和陕西妇女运动展览室资料的收集相结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全面、客观、真实反映20年来西安妇女工作生活、思想观念发生的巨大变化”为标准,做好原始资料搜集整理工作。

区县妇联、机关各部(处)室要按照篇、章、节、目归类于200910月底之前报送市妇联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