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妇联关于开展 “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西安妇女网
西安市妇联关于开展 “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09    来源:市妇联

各区县妇联、妇工委、妇委会:

为迎接建国60周年,按照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的工作部署,市妇联决定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范围

时间:20095-200910

范围:全市城乡家庭、巾帼志愿者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营造文明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各级妇联组织要以“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主要内容,组织发动全市广大巾帼志愿者,在街道、乡镇、社区和家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活动,激发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爱国热情,提高他们的文明素养,形成“礼迎八方、共庆华诞”的浓厚的节日氛围。

(二)多措并举,开展活动

1、完善巾帼志愿者队伍服务活动机制

为了便于组织广大巾帼志愿者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市妇联将于近日,对全市的巾帼志愿者队伍进行摸底统计。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统计造册。同时请将本单位2年来开展的巾帼志愿者队伍活动情况进行汇总。尚未建立志愿者队伍的妇委会和妇工委,可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相应的巾帼志愿者队伍,开展特色活动。

2、开展巾帼志愿者家庭社区公益活动

为切实做好“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各级妇女组织要广泛组织发动辖区的巾帼志愿者队伍,积极参加结对帮扶、家庭互助、健康关爱、便民服务、环保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开展文明礼仪进万家活动

各级妇联组织要因地制宜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义务宣讲、知识竞赛、女性大讲堂、广场文艺演出等寓教于乐形式,让广大群众在参与中受益,在参与中提高,使“文明礼仪、文明乘车、文明行路、文明出行、文明驾驶”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活动要求

各级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巾帼志愿活动纳入到“五好文明家庭”评选之中。要通过开展创评活动,推动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巾帼志愿活动的深入开展。

要利用一切宣传阵地、宣传手段和宣传机会,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到“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巾帼志愿活动中。

要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建立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的长效机制,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长期坚持开展下去,为西安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学习型城市做出贡献。

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各类妇女工作协调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切实发挥这些机构的职能优势和社会作用;也可根据需要,协商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认真部署,于525日前将活动安排意见、巾帼志愿者队伍统计表、巾帼志愿者队伍活动汇总情况一并上报市妇联。巾帼志愿者队伍统计时间截止到200812月。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45

邮政编码:710016

联系电话(传真):86525138

电子邮件:yuelan123@163.com

 

西安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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