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妇联、妇工委、妇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全市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按照中央和省市文明办的有关要求,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妇女中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广泛宣传好人好事,营造学习、崇尚、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为全省、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奠定基础,推动公民道德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活动实施步骤
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网络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通过层层推荐评选和网络评议,对排名前5名的被推荐者,经事迹核实后,推荐到中国文明网“中国好人榜”进行宣传,并优先作为陕西省和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推荐。
三、主要工作
(一)广泛宣传。各级妇女组织可在本辖区的街道、社区单位等设置活动宣传专栏,作为“身边的好人”宣传阵地,及时报道活动动态和群众推荐的好人事迹。
(二)事迹核实。各级妇女组织负责对本单位所推荐的人员,进行事迹审核,确保好人事迹的真实性。
(三)现场活动。各级妇女组织可因地制宜开展有特色的评选推荐活动,可以在入选西安“好人榜”人数较多的社区,举办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引领社会风尚。
(四)投票评议。各区县妇联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干部群众通过网上跟贴等形式,积极参与在中央文明网、文明公民网、西安文明网的网上推荐、投票和评议活动。
四、时间安排
(一)5月初开始,西安晚报、西安电视台、西安人民广播电台和文明公民网、西安文明网发布消息、开设专栏,启动推荐、评议、投票和宣传工作。
(二)5月18日前,各区县妇联要将本单位推荐评议出的“身边好人”名单和事迹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报西安市妇联。
(三)5月下旬,文明公民网、西安文明网启动投票评议“身边好人”榜。各区县妇联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网上推荐、评议和投票活动,并对群众跟贴、投票和评议情况进行统计。
五、工作要求
各级妇女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意义,做好宣传工作。要发动广大干部、群众推荐“身边好人”,扎实做好事迹核实工作,确保推荐出可信、可敬、可学,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身边好人”,力争把活动办成引领道德文明风尚的有效平台,促进市民道德素质提高的重要载体。
附件:西安市妇联“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方案
电话(传真):029-86525138
电子邮箱:xasflxcb@163.com
西安市妇联
附件:
西安市妇联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方案
为配合做好道德模范选树工作,落实中央文明办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实施意见》,切实发挥网络优势,建设广大群众推举、评议“身边好人”的长效机制和活动平台,结合我市妇女工作实际,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这个主题,推荐宣传一批道德实践规范、引领社会风尚、体现时代精神、闪耀人性光辉的人物事迹,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寻找好人、宣传好人、学习好人、关爱好人、争做好人的良好氛围。
二、推荐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工作、家庭和社会生活中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展示人生价值与生命力量,代表社会价值取向,体现时代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三、推荐范围
凡在我市工作、学习、生活、创业、务工人员,不限年龄、身份和籍贯,均可推荐。
四、活动要求
(一)各区县妇联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动员组织群众寻找好人,推荐好人,搜集素材,形成1500字左右的材料。经过核实后,在5月18日前,将名单和事迹材料报送市妇联。每个区县至少报2名候选人。
(二)各区县妇联要确定一名固定联系人,负责本单位“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有关工作。
(三)各区县妇联要在街道、社区等设立“好人榜”户外宣传栏,从群众推荐的人选中,选取部分事迹突出者进行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