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各妇委会:
为了大力宣传推广在我市全民创业、家庭创业、自主创业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女性,积极倡导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更有效地组织动员广大妇女踊跃参与到创业行动中来,为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做贡献,市妇联、市创业办决定联合开展评选“西安创业女性十大明星”活动,并拟于2008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8周年前夕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三年来,在我市自主创业、家庭创业、帮扶创业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创业女性。
二、表彰名额及称号:
评选出西安市优秀创业女性20名(“西安创业女性十大明星”及“西安优秀创业女性”各10名)。
三、 评选条件:
(一)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富有社会责任感,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三)关心职工;热心公益,能带动和帮扶下岗女工和困难群众创业、再就业,事迹突出。
(四)在自主创业中获得成功的企业家;在发展农村特色经济中取得一定规模效应的创业带头人。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及推荐方式:
评选活动分为推荐人选、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公示、宣传表彰四个阶段;推荐候选人采取组织推荐、他人推荐和自荐三种方式进行。
(二)申报办法:
申报单位和参评者需填写《西安创业女性十大明星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3000字事迹材料一式5份(附电子版)。表格可从西安妇女网下载,用A4纸打印。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08年1月25日前,将候选人表格和事迹材料报送市妇联宣传部。个人邮寄者以邮戳为准。
五、评选审核
为了严格评选程序,保证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特邀请市委宣传部等单位联合组成“西安创业女性十大明星”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将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在媒体和西安妇女网进行公示。
六、颁奖表彰
“三八”前夕,西安市妇联、西安市创业办、西安市电视台、西安日报社将联合举行“西安市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西安创业女性十大明星颁奖典礼”。
七、有关要求
(一)各级妇联组织和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这次评选表彰活动作为促进女性创业、家庭创业的良好契机,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
(二)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层层开展推荐活动,把好推荐质量关,切实推出一批具有创业、创造、创新精神的新人新典型。
(三)请按时报送候选人材料,过期无效。
联系电话:86525138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45号市妇联宣传部
邮政编码:710016
网址:www.xianwomen.com
附件:
西安创业女性十大明星候选人推荐表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