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纪念国际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日,增强妇女依法反家暴意识和能力,在市民中进一步推广性别平等观念, 11月25日“国际反家暴日”当天,西安市妇联在雁塔区红专南路社区举办了以“反家庭暴力创建平安家庭”为主题的法律宣传讲座。市妇联副主席焦莉丽参加了活动。
西安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志愿者杨爱民老师结合国家法规政策、工作经验和具体案例,从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依据、家庭暴力的现状和法律界定、《反家暴法》(讨论稿)的司法进步和关注点、受虐妇女综合症、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的意见》相关亮点、申请家庭暴力法律援助(投诉)的相关证据、如何申请法律援助以及婚姻家庭和两性关系调整等8个方面,深入浅出地为在场的150余名群众讲解了反家暴的有关知识。
有的妇女就发生在身边的家暴事件向焦主席和杨老师请教后感叹:“妇联这次讲座真是太有意义了!以前认为家暴就只是伤害身体,是私事、家务事,不便外扬,外人也管不着。现在知道了,家暴还包括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发生暴力后,咱们女性一定要懂得维权,重视第一次暴力事件,紧急情况下要拨打“110”报警,而且要学会积极向朋友、居委会、妇联等组织需求帮助,还要及时收集各种证据。”“对!”旁边妇女附和道,“我们不但要学会自己维权,更要‘从男娃娃抓起’!”
近年来,从妇联的信访案件来看,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家庭暴力现象,这些案件的受害人,有的受到精神的和经济的侵害,有的受到肢体上的伤害,有的在恐惧和焦虑中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问题,有的因未能得到及时的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和生活帮助而走向极端,酿成了新的刑事案件,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后果。因此,家庭暴力具有普遍性、严重性、危险性,反家暴工作重在预防。
今年9月份,市妇联参加了市人大召开的对我国《反家暴法》(第二稿)的讨论座谈会。市妇联推荐的法学专家从《反家暴法》的立法意义、条例规范、司法救助等方面提出了分量较重的观点。长期从事妇女维权一线工作人员也从法律的适用范围、可操作性及该法对家庭更一步的保护和对施暴人的社区矫正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为确保《反家暴法》的各项规定做到进一步完善和更有实际操作性,市人大法工委还将组织进行第三次讨论,争取《反家暴法》早日出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不断促进家庭平安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