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妇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处以上领导干部集体约谈会-西安妇女网
西安市妇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处以上领导干部集体约谈会
发布时间:2014-10-09    来源:机关党总支

  

  国庆收假第一天,10月8日下午,市妇联及时召开处以上领导干部集体约谈会,会议由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李军主持。会议传达了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了市纪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对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李军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主题,从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两个责任”提出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深刻理解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内涵;狠抓落实、切实担负起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责任等方面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约谈。李军主席在约谈中强调了四个方面: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在落实主体责任中,要做到“三问”;一是提党风廉政工作要求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做到以身作则;二是抓党风廉政建设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做到“一岗双责”;三是督查党风廉政工作时,先问问自己是否也有责任,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二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她要求班子成员、部门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室及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和义务,及时掌握干部队伍的现状问题,明确管理干部队伍的重点任务,强化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

  三要真抓严管、抓早抓小。坚持狠抓预防和惩治腐败,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要坚决支持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在自醒自警中坚定信念、强化自我监督。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李主席重申了中纪委对责任追究的八个方面,要求机关领导干部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李军主席最后表示,作为党组书记,她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党组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带领党组在选人用人上把好关,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为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