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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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刘佳 |
信件标题 | 公司拖欠工资,无人负责。 |
提交时间 | 2019-04-09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我在水链工作,从去年10月份开始没有发放工资,拖欠2月零十天的工资,每个月工资是4000元,合计9300元工资,找公司老板,老板相互推脱,都不愿意承担责任,我年前也有投诉相关部门,可是公司没有营业执照无主体,也无法走劳动仲裁,想问一下,我还能找那些部门协助,请求妇女联合会帮忙提出一些建议,谢谢!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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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西安市妇女联合会 |
回复时间 | 2019-04-11 |
回复内容 | 如果工作的单位是其它有营业执照的主体的下属或外包部门,或者自己是受到有营业执照的主体公司指派从事的工作,则可尝试通过劳动监察或劳动仲裁的方式向该有营业执照的主体索要欠薪。 如果是受个体雇用提供劳务,则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因雇用关系产生的劳务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