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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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陈静 |
信件标题 | 产假期间被扣除绩效工资是否合理? |
提交时间 | 2018-11-20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一名企业员工,我在符合国家二胎生育标准的情况下于2017年10月1日生下二胎,从10月1日开始休产假直至2018年3月。我们企业的工资主要是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构成,在我休产假期间,我工资中的绩效工资被全部扣除,请问企业这样做是否合理?如果要维权该找哪里申诉?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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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西安市妇女联合会 |
回复时间 | 2018-11-21 |
回复内容 | 已与来信者进行了沟通,建议向陕西省工会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咨询,来信人为咨询更为权威、精准的回复,同意向陕西省工会职工帮扶服务中心继续咨询,另已告其帮扶中心的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