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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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姚淼 |
信件标题 | 公司逼退孕妇 |
提交时间 | 2018-03-27 |
信件内容 | 公司在我怀孕后,提出调换岗位的建议,但工资下调60%以上,我不同意。公司就说主动离职,也可以给一个月的工资补偿,然后就一直逼着我做决定。 问了劳动仲裁,说是因为没发生实际上的行为和工资变迁,所以可能无法支持诉求。但现在只能做在公司,但这个事情没有进展,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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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西安市妇女联合会 |
回复时间 | 2018-03-27 |
回复内容 | 公司无权在员工怀孕后不经员工同意擅自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法规定调换岗位,更不能借此降薪。如果公司实际降薪,可采取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的途径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