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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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丁女士 |
信件标题 | 婚内出轨,对方拒绝见面 |
提交时间 | 2018-03-19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今年2月8号发现我老公出轨的,而且已经长达半年之久,由于他上班的地方比较远,我们属于两地分居,他在他工作的地方,和他下属发生不正当关系,我想问下领导,发生这样的事情,我要怎么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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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西安市妇女联合会 |
回复时间 | 2018-03-20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果您和丈夫因此感情破裂,您需要搜集丈夫出轨证据,离婚时丈夫属于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应给男方不分或少分,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如果您决定原谅丈夫,挽回婚姻,那么要以批评教育为主,使其改正错误,回归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