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西安市 首届十大女性经济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西安妇女网
关于举办西安市 首届十大女性经济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4    来源:发展部

市妇发〔2018〕1号

关于举办西安市

首届十大女性经济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妇联、开发区妇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奋斗目标,引领广大妇女在追赶超越中锐意进取、建功立业,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推进西安国际化进程贡献巾帼力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吸引更多的女企业家投资西安、建设西安,表彰和激励对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女性典型,西安市妇联将于 2018 年“三八”期间,在全市开展西安市首届“十大女性经济人物”评选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振兴大西安 凝聚她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3月8日

三、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时代精神;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企业信誉、社会形象。

(二)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在西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勇于担当社会责任,以人为本、技术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带动更多妇女实现创业就业、增收致富,运营状况良好,发展后劲强劲,为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三)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心公益慈善事业,本人及企业(实体)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成效显着,事迹感人,社会影响力大,具有典范作用。

(四)在本地区本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西安经济界杰出女性,在全国和国际上拥有较大影响力,能够代表当代西安经济领域女性的精神风貌和风采魅力;候选人不受年龄、行业限制,个人经历或行为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引领性、代表性、时代性,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及时代创新精神。

四、评选程序

本次活动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推荐申报

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2月1日

1.组织推荐:各区县妇联、开发区妇委会负责推荐候选人不少于3名。

2.社会推荐:候选人自荐或相关单位部门以及网络推荐,请登录西安妇女网,下载申请表。

3.材料要求:认真填写“西安市首届十大女性经济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申报表”,贴个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2000字左右事迹单行材料,有获奖情况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图片(照片)等。所有材料一式三份,2018年2月1日前,盖章后送至或快递至西安市未央路145号西安市妇联发展部收,材料电子版打包标注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fazhanbu7811@163.com

(二)审核考察

时间: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10日

评委会将对所有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考察,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出20名候选人(其中十大女性经济人物10名,提名奖10名)。

(三)媒体公示

时间:2018年2月10日至2018年2月17日

活动评委会将在协办媒体及活动指定网站上公布候选人名单(配图片)及主要事迹(荣誉)。

(四)拍摄短片

时间:2018年2月15日——2月28日

拍摄当选人事迹短片,在颁奖仪式上播放。

(五)颁奖典礼

时间:2018年3 月8 日

举办西安市首届十大女性经济人物颁奖典礼暨西安女性发展论坛,对获奖的人物颁发奖杯和证书。获奖十大女性经济人物在论坛上进行主题演讲。在相关媒体发布表彰新闻与获奖公告,并通过省市各大媒体暨网络进行宣传报道。

五、评选方式

将统一按照以下方式投票。

(一)网络投票(西安女性微信公众号投票)

(二)评委投票(在纪检监察部门和两代表一委员监督之下)

六、发布平台

所有参加评选人员的图片、文字信息将上传到本次活动的指定网站:西安市妇女网、西安女性微信公众号供广大市民浏览、了解。

联系电话:029—86527811

附件:西安市首届十大女性经济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西安市首届十大女性经济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申报表.docx

西安市妇联

2018年1月2日